【臨床醫學研究所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博士學位資格考試(qualify)申請】
※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12.30星期一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
※申請條件:修滿規定之必、選修至少十八學分,並進行一定次數之進度報告(progress report)審查後,始得申請參加資格考試。
◎必修學分內容:
(A)必修:
a.109學年前入學:專題討論(4學分)、臨床醫學研究設計(2學分)、轉譯醫學(2學分)、基因醫學(2學分)、進階論文寫作(2學分)。
b.109學年起入學:專題討論(4學分)、基因醫學(2學分)、轉譯醫學(2學分)、癌症研究方法(2學分)、生醫資訊研究與應用(2學分)、實驗技術研究(2學分)
(B)必選:醫用統計學(2學分)、細胞生物學或分子生物學(3學分)、臨床試驗(2學分)【臨床試驗若於碩士班已修過者,不需再選修】。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博士班歷年修業成績單乙份。(不需選修「必選」科目者,請另附上碩士班成績單證明之)
(3)博士研究計畫摘要(含研究方向及實驗方法、初步研究結果)
※線上說明會時間:114年1月7日星期二中午,敬請務必出席(未出席說明會者不予參加資格考)
※考試時間:114年1月15日星期三
(當日上午現場抽選論文,下午依順序口試)
※考試方式:由所長組成之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考試;考試內容為:研究背景及結果之理解、論文閱讀及內容陳述(現場抽驗)。
(請於考試日一週前先交簡報檔案。)
※聯絡人:何佳芸小姐(分機3229)
※備註:
1.博士學位資格考試需在修畢必、選修課程三年內完成,可考二次,若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通過資格考後,即成為博士學位候選人。
2.依規定研究生須向論文指導委員會提出博士論文研究計畫及進度報告(progress report),始得參加資格考試。
請尚未進行進度報告者,先行向論文指導委員會提出進度報告,並將委員意見表及報告內容送所務辦公室存檔。
(除了每位審查委員個別填寫一張意見表外,另推舉一位擔任召集人,以多數人意見做最後決議是否通過進度報告審查。)
如您已完成進度報告,請將審查委員意見表送所上存檔,始得列計應報告次數。
如您忘記您的論文指導委員會名單,可向所上詢問。
3.依97.09.25臨醫所所務會議決議:
(1)未通過資格考,且未完成進度報告者之處理原則:規定「未進行進度報告者將不得參加資格考試」,並明確規定欲參加資格考前,至少需完成
進度報告之次數,始得提出資格考申請::(每次進度報告至少需間隔六個月)
參加資格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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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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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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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需完成進度報告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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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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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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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通過資格考,但未按時進行進度報告者之處理原則:明確規定博士學位考試前至少需完成進度報告之次數,始得提出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畢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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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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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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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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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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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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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需完成進度報告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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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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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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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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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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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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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所務辦公室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