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教師升等皆由網路

(http://hr2sys.tmu.edu.tw/HRApply/default.aspx) 輸入資料,請於

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上網登錄及繳交書面資料。

 

二、依111年10月15 日北醫校秘字第1100006448 號令修正「臺北醫學

大學教師聘任升等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自112年10月1日起施

行:國際合著論文篇數—升等教授者應達三篇,升等副教授者應達二篇。

但第七款規定之C類學門教師不受本款限制。前述論文不以升等教師擔任

第一或通訊作者之論文為限。前述國際合著,指與臺灣以外國家或地區

之學者合著者。

 

三、依教育部111年8月17日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43條第二項,一一二學年度第二學期升等教師生效日為113年2月1日,

須於113年4月30日前提報教育部審查,請依時程辦理。

 

四、注意事項、相關法規及所需表件資料請至人力資源處網頁「教師聘

升等」項下( 網址:http://tmu-hr.tmu.edu.tw/zh_tw/pl1)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