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申請】
一、申請日期:114年6月23日(一) ~ 110年7月7日(一) 中午止
二、名額:1名
三、相關規定及申請表請見附檔
申請資格:
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完成碩士班第一年課業,修滿十六學分,全學年成績無不及格,
且已有初步的研究結果及具博士論文架構之研究計畫者,得申請逕修博士學位。
應備文件:
- 一、逕修博士學位申請表。
- 二、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歷年成績單。
- 三、副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及碩士班指導教授推薦函一封。
- 四、已發表之論文抽印本。(如無免附)
- 五、博士論文研究計畫(依本所規定之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