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111年617(五) ~ 111年6月30(四中午止

  二、名額:1

  三、相關規定及申請表:

 

  • 申請資格:
  1. 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完成碩士班第一年課業,修滿十六學分,全學年成績無不及格,且已有初步的研究結果及具博士論文架構之研究計畫者,得申請逕修博士學位。。
  • 應備文件:
  1. 逕修博士學位申請表。
  2. 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歷年成績單。
  3. 副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及碩士班指導教授推薦函一封。
  4. 已發表之論文抽印本。
  5. 博士論文研究計畫 (依本所規定之格式)。